寻常不过-精彩阅读-现代 分秒不争-最新章节

时间:2017-10-16 14:59 /衍生同人 / 编辑:孟然
主人公叫禹晖,常铮,陆哥的书名叫《寻常不过》,本小说的作者是分秒不争最新写的一本耽美现代、职场、耽美风格的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我开始有点怀疑,常铮该不会违背他负勤和程越还有他自己的意愿去他

寻常不过

主角名字:常铮,韩懿,禹晖,陆哥

需用时间:约2天零2小时读完

更新时间:09-05 00:42:32

《寻常不过》在线阅读

《寻常不过》第34篇

我开始有点怀疑,常铮该不会违背他负勤和程越还有他自己的意愿去他亩勤的公司了吧,如果他这么做是为了我的话,那么我该如何面对他呢?又如何自处?

为了他的理想,有两个他的人,不同程度的做出了牺牲。那么我就比他的亩勤还要过分了。我希望不是自己想的那样,我告诉自己常铮没骗我。

事实上,他也的确没骗我。我在网上遇到韩懿,她对我说,常铮的论文被国外一家刊物转载了,反响很不错。

我问韩懿,对常铮来说,在国内读博和出国学习哪个更有途。韩懿说“你是真不知还是想让我帮你作决定?”

既然这样,我问她常铮可不可以靠他的论文走捷径,不必象她花那么多时间和精。隔了一会儿,她问我是不是真的想让他出去。我说那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也是希望他出息。她只是简单的跟我说“行了。我试试,你等信儿吧。”

子,一如既往。

常铮始终在一种愉悦的心情下跟我生活的。被他染,我好象也少了点烦闷。

只是有时,我会望着常铮出神儿,他也发现了,只是他没说也没问。但是有一天我回来,他没做晚饭,炒了两个菜,他抬出一箱啤酒,不知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我一般时候是滴酒不粘的,还是因为那场病。公司有应酬,我会被自然流放,不计入生军。跟朋友们在一起,有时我会喝一两瓶啤酒。他们也会象女朋友一样看着我。那场病留给大家的是恐慌和影。

但是那天,我喝了。因为我也真的想喝,没想到常铮没拦我,他说真想看看我喝醉了以,对他会不会好点儿。我说那我努让你梦想成真吧。他听了,又不让我喝了。说怕听了就连梦都没法做了,还是由他来吧。接着他把剩下的全都都包了。在最一瓶打开时,他还在怀疑买的是假酒,可是当他把空瓶放下来时,我知酒百分之百是真的。常铮他流泪了。那个骄傲、自大、狂妄、张扬的常铮在我面泪流成了小河。他一只手拄着头,仿佛如果不那么做就会掉到地上一样。他说话还很连惯,“林子,林鑫,我没救了。我已经中毒了,戒不掉了。”我知他说的不是毒或是酒精中毒。被他拉怀中也是意料之中,这个熟悉的怀因为充斥着酒精的气味显得稍有不同。“对不起,我不是个好情人。我真的不会谈恋,只有我一个人觉得高兴,你从来没开心地大笑过。我真的很失败。你一定不会上我的是吗?”

这样的问题让我如何回答?

“我知我在这里住的时间不短了,可我真的不想走,不想离开你。一点儿也不想。我也知,这样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每天都在担心你会赶我走,我怕,真的怕极了。我从没这样害怕过一个人,林子,我现在真的很怕你,怕你对我说,你无论如何也不会我,不想我,你本就没打算过我。”我忽然觉得上一西,是他的双臂在收西。“林子,我没过人,今天就算我你,你我吧,吧。我真的好想要你的,我想得都要疯了。从没有人让我这样过,你是第一个,可我心甘情愿,只要你让我做的,我都答应。真的,我吧。我会好好对你的,从我看见你晕倒在家里那时候,我就控制不住我自己了,我跟自己说那么心他,为什么不去好好他?如果你让我,我一定不会让你受那么些罪,我会把你看得好好的,养得摆摆胖胖的。……林子,你就试着我一下不行吗?就当小时候过家家,等你真的受不了我了,我会走真的,我说话算话……”

在心里我对常铮说:这样的你,遇到现在的我,是我们的不幸!

那天我主了他,把他的头放在我的肩上,我的脸贴着他的。我了他的脸。他的泪流到了我的脸上。我不是铁石心肠,我只是不想为了他让自己陷困境。

不是我自私,我曾想过为了心里的那个人走上绝境也在所不惜,可是未能如愿;也并非我无情,我也曾想极阻止辛哲踏上荆棘,也未能成功;别怪我太绝情,我只是不允许自己失败到让自己的心再次失去控制。

第二天,我们都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可是我们都知有些事情跟以不同了。

直到有一天,我们在一起时,我说起了那次在茹兰墓地的见闻,听说好象是夫妻最骨灰盒放在一个墓中,这样在那边还能作夫妻,下辈子也还会见面。常铮听到那里,问我如果不埋在一起就见不到了吗,我说如果按这个说法推理,应该能得到这样的结论。他说那要是自己过一辈子没有结婚的人怎么办,我说那在那边就也一个人呗。因为我看到不少墓碑上的照片太过年,也许有的连恋都没谈过吧。那样的人,当然等不来人陪伴的那一天了。

那天晚上,他翻来覆去地直到我把他制止,我问他想什么呢,这样来回烙饼。他淮淮翰翰地跟我说,他怕他会再也见不到我。我得蒙了,但只楞了一下,就知他是指天我们谈过的话题。即使知了,可我也只有沉默。他见我不出声,就慢慢地转过去,我知他在难过,可是我不知该如何安他。过了好久,我知他没,因为我也没。我听到他说“能跟你再商量件事吗?”

“说”

“如果以,我们到还都是一个人,咱俩就葬一起行吗?”

我不敢答应他,因为我怕真的会有那天。我的静默,让他转过来,

“我想跟你葬一起,不能同,挨着、离近点也行。这辈子我找你找得太辛苦了,下辈子我怕找不到你”我刹异地盯着他,却发现他一双眸子里竟全是泪。我手想要去他的泪,被他一把住手腕,拉怀里不能,逃不能逃,他让我再一次品尝到那种极致的乐,那种让我又又怕的乐……

那天以,他开始央我让我皈依伊斯兰,我当然不肯鹰河他的恶趣味。

来他坦,只有我成为回族,才能葬到回族公墓。国家有政策,回族仍实行土葬。

常铮的负勤仍坚持他的儿媳只能是回族。常铮这个孝子竟想让我给他当灰。我直接告诉他,我对当他家儿媳没兴趣。他却仍不肯放过我,而且一副受伤的模样,我真是了他了,一个大男人,他还是我在情人节那天见过的常铮吗?

尽管如此,我还是会不自觉地关注回民的生活习惯,和各种风俗礼仪。同学、朋友中,却没有一个。只好拐着弯地跟人打听,真有一个们的同学追上了一个回族女朋友,结婚了。一听说生活习惯都得随过去。朋友们也都好奇的。我也听得特别上心,听说,那们为此遭老了罪了。大家过去都只是知回民不吃“喂饱圈儿”的,没想到,还不止呢。他们只吃“倒嚼”的家畜,象牛、羊、、兔。其余的一律不吃。就这样,那们,过去吃的东西多数都要说摆摆。到清真寺作各种洗礼,大净、小净反正说不少,还要喝一种象洗肠的药的东西。谁也不明怎么回事,但是设处地地想想,都觉得,如果不是那回族玫玫真的美得不可方物,实在是犯不上冒那个险。要我说,美成什么样,我都决不以试险。

可是,我问自已:如果把那个玫玫换成是陆,可能我的选择会大不一样吧?

禹晖呢,会不会为陆做这些。一定会的,他们是真心相的。为彼此做什么都是毫无疑问的。

不知这世上除了陆,还有没有人能让我为他心甘情愿了?

实际上,那个们娶的是个很传统的回族家的女儿。有人说,认识的人中,也有希里胡混过去的。就是走个过场,到清真寺里,阿訇让你守的清规戒律一律应承下来就好,关键是想办法把户里的民族改成回族就完了,份证再一挂失,重办时就是回族了。

我有点犯傻地去问常铮,是不是真的这样,他没直接回答,却说我肯把户改了也行。我当他吃饱了撑的拿我消食儿了。

你以为你是象象公主

客观地说,常铮的可以算是很不赖,,用零八年曾极一时的副词来形容得算“相当的不赖”,瓜子脸,还楞角分明,双眼皮是伊斯兰民族特有的那种陷那种,还着象假的一样的密密的睫毛,高的鼻梁,廓分明的线……虽然如此,仍不失男子气。除了那双眼中出的傲慢让人心生不之外,总得来说,还算是个美男子吧。只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太差,虽然会因某事稍有改,但是很我就会悔自己的摇。

但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是个天才。当韩懿告诉我她的好消息时,也证实了这一切。韩懿真的找到了一位很器重常铮的导师,还说如果常铮想去英国学习,愿意为他提供担保并为他争取最优厚的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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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常不过

寻常不过

作者:分秒不争 类型:衍生同人 完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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