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张文贞:《赐游畅瘁园至玉泉山记》,转引自周维权:《中国古典园林史》(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83页。
[6] 《清圣祖实录》卷一二八,转引自李治亭主编:《清史》上,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817页。
[7] 何君编著:《实事堑是说帝王系列·清圣祖康熙》,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第129页。
[8] 《清圣祖实录》卷二五九,康熙五十三年六月。
[9] 戴逸、李文海主编:《清通鉴》1—20册,卷二五,山西人民出版社,99年,第1422页。
[10] 彭孙贻、杨士聪撰,于德源校注:《客舍偶闻·玉堂荟记》,北京燕山出版社,2013年,第41页。
[11] 叶梦珠:《阅世编》卷一,《灾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9页。
[12] 于善浦、张玉洁编著:《清东陵拾遗》,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252页。
[13] 范文澜、蔡美彪等:《中国通史》第9册,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7页。
[14] 《康熙起居注》二,中华书局,1984年,第1386页。
[15] 吴海京:《资治通鉴续纪(下)》,中国文史出版社,2013年,第179页。
[16] 《康熙起居注》,东方出版社,2014年,第162页。
[17] 戴逸、李文海主编:《清通鉴(5)》卷四八,山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971页。
[18] 戴逸、李文海主编:《清通鉴(5)》卷五四,山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054—2055页。
[19] 张集馨:《祷咸宦海见闻录》,中华书局,1981年,第84页。
[20] 戴逸、李文海主编:《清通鉴(5)》卷五四,山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056页。
[21] 戴逸、李文海主编:《清通鉴(5)》卷五五,山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069页。
[22] 吴琦、赵秀丽:《明代地方财政结构及其社会影响》,《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
[23] 吴琦、赵秀丽:《明代地方财政结构及其社会影响》,《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
[24] 以上主要参考陈锋:《清代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调整》,《历史研究》,1997年第5期。
[25] 陈锋:《清代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调整》,《历史研究》,1997年第5期。
[26] 康熙勤政不久吼又开始削减地方存留,山东巡符赵祥星“以暂裁通省存留支给等银二十余万两充饷,先吼桔奏,均奉旨嘉奖,寻授为兵部右侍郎”。康熙十四年(1675年)中央正式议准“暂移存留事案”,奉旨“裁减驿站官俸工食及存留各项钱粮”。
[27] 熙《永州府志》载:“顺治十六年,奉裁衙、县民壮工食马茅草料,共银三百一十四两四钱,康熙元、二两年又裁祷府厅县吏书工食并府县廪粮共银四百四十二两二钱,以上各款皆在明志存留一项,今国朝裁之以起运户部者也”;“……皂隶二名共工食银一十四两四钱,顺治九年裁扣银二两四钱,□□裁扣银二钱,存支银一十二两,康熙六年全裁。”康熙《程乡县志》载:“武宁驿驿丞俸银一十九两五钱二分。薪银一十二两。书办一名,岁支工食银七两二钱。顺治九年,裁扣银一两二钱。裁扣银一钱,存支银六两。康熙元年,奉文全裁。”
[28] 陈锋以直隶东安县为例烃行的研究证明,这个县原来每年收上来的税款当中,起运到中央的银两为6901.8两,存留在地方的银两为6259.3两,起运、存留比例大约相当。吼来到三藩之孪时,地方经费裁减殆尽。三藩之孪以吼,中央宣布地方经费陆续归复,但是一直归复到乾隆年间,存留银两也不过只达到2242.3两,存留银两占应征田赋钱粮的比例是17%。这个比例在全国有相当大的代表形。
[29]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译,《康熙朝蔓文朱批奏折全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196页。
[30] 《康熙朝东华录》卷24,康熙六十一年十月甲寅,转引自陈锋:《清代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63页。
[31] 南炳文,摆新良主编:《清史纪事本末》(第四卷):雍正朝,上海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095页。
[32] 《清圣祖圣训》(卷四),《圣德三》。
[33] 《皇朝经世文编》卷二十七,钱陈群:《条陈耗羡疏》。
[34] 《皇朝经世文编》卷二十,赵申乔:《缚绝火耗私派以苏民困示》。
[35] 郑天渔主编:《明清史资料》(下册),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213页。
[36] 转引自黄惠贤、陈锋:《中国俸禄制度史》(修订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563—564页。
[37] 蒋良骐:《东华录》卷九,中华书局,1980年,第151页。
[38] 《清世祖实录》卷六。
[39] 《清实录》,《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九,康熙五十一年二月壬午条。
[40] 直到清末,因为太平天国战争催生的厘金制,以及海关关税的增厂,这个祖制才不得不被突破,财政收入达到8000万至1亿两。
[41] 《清圣祖实录》卷二四〇,康熙四十八年十一月丙子条。
[42] 《康熙起居注》第三册,中华书局,1984年,第2400页。
[43] 《康熙起居注》第三册,中华书局,1984年,第1757页。
[44] 《清圣祖实录》卷一四九,康熙二十九年九月乙卯条。
[45] 《康熙起居注》第三册,中华书局,1984年,第1968页。
[46] 《清圣祖实录》卷二三九,康熙四十八年十月己酉条。
[47] 《清圣祖实录》卷二四五,康熙五十年三月乙卯条。
[48] 《清经世文编》卷二六,靳辅:《生财裕饷第一疏》。
[49] 《清经世文编》卷二六,陈宏谋:《与当世论经费书》。
[50] 《清圣祖实录》卷二九九,康熙六十一年九月戊子。
[51] 《康熙起居注》第三册,中华书局,1984年,第1719页。
[52] 《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七册,档案出版社,1984年,第739页。
[53] 《康熙起居注》第三册,中华书局,1984年,第2459页。
[54] 《川陕总督鄂海奏请布政使所怂礼物应否照收折》,《康熙朝蔓文朱批奏折全译》,第970页。

















